無錫食堂承包工程招標資格符合招標要求,無論政府是否公開招標或邀請企業投標,無錫食堂承包工程招標的餐飲企業必須符合一定的資格要求。一般公開招標條例僅限于以下內容:
合格的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應具有《政府采購法第》條第22條規定的條件:
(1)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備履行合同所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技能;
(4)依法有良好的納稅和社會保障基金記錄;
(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業務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行政法規。
信用中國網站的好訪客結果的屏幕截圖: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于投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營業執照或者該機構的法人證明;
(2)投標人必須持有有效的“食品服務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
(3)具有3年(含3年)以上(符合營業執照)的餐飲業務資格;
(4)購買者或采購代理商詢問供應商的信用記錄。調查的截止日期是提交招標文件的日期。購買者或采購代理商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和中國政府采購網絡查詢供應商的信用記錄。供應商的信用記錄提供給評估網站;
(5)投標人必須在采購代理處登記并購買招標文件。
(6)該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除滿足上述資格要求外,還需要根據公司的評分標準和實際情況計算業務部分和技術部分的分數。一般業務部分是餐飲企業的一些優勢的體現。技術部分一般是食堂承包實施計劃,包括食品質量保證計劃、人員配置程序、安全健康保護計劃、采購管理程序、應急管理程序、增值服務等程序內容。